关于对活畜场外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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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活畜场外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局


关于对活畜场外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我区活畜场外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合法性认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场外交易能否收取市场管理费的问题,《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未作明确规定。如你区人大常委会或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区实际,颁发过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可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199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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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关于整顿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的通知

建设部 劳动部 公安部


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关于整顿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的通知
建设部 劳动部 公安部



废止理由: 适应当时情况, 自行失效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然、易爆物质,安全要求高,管理使用不慎,极易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一九八八年,天津市煤气公司第二灌装站因站外人员操作灌装,违反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烧毁厂房及从丹麦引进的液化石油气机械化灌装线,损失一百多万元。蚌埠市液化石油气贮配站,
由于施工人员对新安装的贮罐没有装设气相盲板,进行电焊补漏,导致盛装液化石油气的两个贮罐爆炸,死亡二人,损失三十多万元。还有一些单位的自管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缺乏专业人员,管理混乱,严重违反操作规定,超装液化石油气严重,以致多次发生用户钢瓶自爆,损失惨重。河
北定州市农机局所属液化气灌装站,因一个超装瓶爆炸起火,引起一百七十四个钢瓶连续爆炸,三百二十四个瓶被烧毁;武汉市汉口电力设备厂一职工家中的备用瓶因超装爆炸,死亡三人,重伤一人;湖北一起超装钢瓶瓶壁撕裂着火,死亡四人,烧伤十一人。为了从上述事故中吸取教训,
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前城市中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混乱,缺乏统一规划,供气渠道不正常,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有的站没有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缺少安全管理手段等实际情况,特决定在一九八九年内对所有的液
化石油气贮灌(站)进行一次整顿。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城建、劳动、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所有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普遍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整顿。对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煤气设计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暂行规
定》等有关规定的,列入定点厂(站)。对不符合规定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要求的,不准从事液化石油气的贮、灌工作,这些单位购得的液化石油气可实行由定点单位代存、代灌业务。各定点单位应根据自己的贮存能力,搞好此项代办业务。液化石油气代存代灌的损
耗率和管理费用由各地主管部门确定,并制订具体规定。
二、各定点厂(站)要加强液化石油气的安全工作,对贮罐、钢瓶要按规定检修;对灌装秤、压缩机、泵等设施要定期检查;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厂(站)至少要有一名熟悉液化石油气专业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负责安全工作;要杜绝
一切事故隐患,确保运行和用户安全,严格限制外单位车辆及人员进入灌区,严禁外单位人员上岗操作;要抓好充装钢瓶的两次检斤制度,并严格出厂签字手续,杜绝超装瓶出厂(站),在一九九○年底前,各厂(站)应加装限制钢瓶超装的装置,否则应停止灌装;要制定措施,实现贮罐
区为无泄漏区。在进行整顿检查时,要对贯彻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有关操作人员进行考核。
三、要坚决杜绝由槽车直接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各地应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贮灌站建设及购买液化石油气槽车。要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销售。坚决禁止个体经营者从事液化石油气和钢瓶的买卖活动。
四、各定点厂(站)及上级单位要督促和检查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凡因渎职、玩忽职守,违反规定(包括私自建站)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建、劳动、公安等部门,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在年底前结束检查、整顿,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建设部、劳动部和公安部。



1989年5月7日
由足球流氓引起的球场暴力是一个长期困扰英国的严重社会问题,甚至被人称为是英国病。英国在规制足球流氓行为、维护足球比赛秩序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先后制定了十余部法律,堪称足球安全立法最完备的国家。这些法律的实施在英国打击足球流氓暴力行为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英国国家立法机构就针对足球球场安全与球场观众行为制定并通过了一系列的相关法案。其中最重要的是足球场馆安全立法和对足球流氓的规制法律。

足球场馆安全立法

体育场馆作为足球比赛的重要场所,其安全性无论是对运动员还是球迷观众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海瑟尔球场惨剧及希斯堡惨剧都是由于体育馆内座位布置不充分以及入场观众过度拥挤,警察无法维持秩序而造成的。

英国政府通过制定足球场馆安全相关法律来维护球场比赛秩序,保护足球运动员及球迷的人身安全,遏制足球流氓的暴力企图。主要法律有1975年《体育场地安全法》(Safety of Sports Grounds Act,1975)和1987年《体育场所安全和消防安全法》(Fire Safety and Safety of Places of Sport Act,1987)。这些法律对在体育场馆的入口通道进行控制、交通与停车事宜、管理赛事工作人员等方面有详细的规定。当地政府当局负责颁发执照,并确保各体育场馆遵照安全指南的要求行事。

每个足球俱乐部都有特定的安全官员在比赛当天进行场馆设施安全管理,安全官员还负责招募和训练安全干事。这些法律法规在体育场馆的安全保卫方面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途径,减少了球场暴力骚乱发生的几率。

对足球流氓的法律规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足球场上的暴力活动显著增加,英国政府颁布法规和安全措施全力抗击流氓行为。

1986年通过的《公共秩序法》(Public Order Act,1986)对于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犯有足球相关罪行的人员启用驱逐令,禁止他们进入英格兰和威尔士所规定的足球赛场。这一权限后被1989年《足球观众法》(Football Spectators Act,1989)中的条款所取代。

1989年《足球观众法》引入限制令,为防止球迷随英格兰国家队到国外比赛犯下足球暴力罪行,要求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以外区域举行足球比赛时到警察局报到。

1991年《足球犯罪法》(Football Offences Act,1991)将在指定的足球比赛中有以下行为的:投掷炸弹,下流的或带有种族歧视的言行,冲入比赛区域,定为刑事犯罪。

1994年《刑事审判与公共秩序法》(Criminal Justice and Public Order Act, 1994)将倒卖足球比赛门票定为刑事犯罪。在公共场所倒卖门票或在交易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包括邮购的方式)转售门票均为犯罪。

1998年《犯罪与骚乱法》(Crime and Disorder Act,1998)将违反1989年法所规定的限制令定为可逮捕罪,并将监禁期限延长至6个月。

1999年《足球(违法与骚乱)法》(Football(Offences and Disorder)Act,1999)将限制令更名为“国际足球禁令”,并拓宽了施加的条件,准许将包括上交护照等条件纳入至“国际足球禁令”的范围。

2000年《足球(骚乱)法》(Football(Disorder)Act,2000)修正了1989年《足球观众法》中关于禁令的条款,将国际和国内的足球禁令合并,且实质上要求所有获禁令的人上交护照,以确保能有效禁止球迷到海外观看比赛。足球禁令的另两个临时权限是:授权地方法官基于牵涉骚乱的证据发布禁令;警察有权发布通告,要求相关个人参加治安法庭的禁令听证会。

2001年英国制定《足球骚乱法案》(Football Disorder Bill,2001)的目的就是无限期地延续这两项权力,同时继续沿用2000年法有关禁令的规定,并且授权地方法官对以前没有足球犯罪记录,但有涉及暴力或骚乱证据的人员实施禁令。诉讼程序要求警察证明其导致或促成了暴力或骚乱,并且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实施禁令有助于防止足球比赛暴力。

英国政府所颁布的条例和规定对维护英国职业足球联赛赛场秩序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足球赛场秩序的治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改进和提高。特别是严厉的足球禁令机制的实施不仅使国内足球观众暴力事件有所下降,而且有效制止了足球流氓的海外骚乱。

(作者单位: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