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04:34:23   浏览:834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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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

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
建设部、财政部



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是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主要是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一九八六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出了(86)城规字第485号《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办法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实施五年来,
促进了城市规划事业的发展,加强了城市规划设计队伍的建设,较好地满足了政府对城市规划技术工作的需求。为了能够根据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自身的特点进一步深化改革,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对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政事分开,机构独立,具有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的能力,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证,领有统一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
二、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承担规划设计任务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事业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用作下达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的经费,不足时可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补助解决。新建工矿区居民点和其他委托
的规划设计任务,其费用由委托单位负责支付。
三、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为事业单位性质,按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和职工福利待遇实行。
四、单位收入盈余的15%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10%交纳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单位盈余留用应建立三项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不得低于50%,职工福利基金不得低于20%;职工奖励基金不得高于30%。
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发放奖金的免税限额为人均三个半月基本工资。全年发放奖金总额超过免税限额的部分,按规定征收奖金税。
五、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可以从总收入中提取10%作为技术开发费。技术开发费其中的1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集中,主要用于行业管理、技术进步以及评选和奖励优秀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成果等。其余部分由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自行安排,可用于院内
技术标准制定、新技术开发、人才培训等业务技术建设。
六、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在保证完成规划设计任务的前提下,可利用自身的技术和设备条件,开展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技术咨询和工程设计。对有能力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按工程勘察设计的有关规定确认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其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收入应执行国家对工程勘察设计
单位的有关财税政策。为了保证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坚持以完成城市规划任务为主的业务方向,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工程设计任务收入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40%。
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
八、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工作仍以政府指令性任务为主,其事业单位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也不变。规划设计单位基建、设备购置仍按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实行。
九、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一九八六年原城乡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办法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同时废止。



199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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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强力推进泡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强力推进泡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眉府办发〔2010〕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掀起特色效益农业基地建设高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泡菜产业发展的决定》(眉委发〔2009〕9号)精神,提出今年推进泡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做大、企业做强、品牌做响”的总体要求,2010年,泡菜加工总量达到85万吨,泡菜销售收入达到38亿元;泡菜原料基地增加2万亩,达到30.8万亩;东坡泡菜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销售进一步拓展,品牌影响进一步扩大,向打造“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泡菜产业的目标进一步迈进。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四川东坡泡菜产业园区建设。

进一步完善园区发展定位,编制完成园区建设规划,指导园区建设,落实土地、税收、信贷、服务等优惠政策,营造吸引企业入驻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泡菜加工企业及关联产业,尽快使园区形成规模,形成示范效应和聚集效应。

(二)加强泡菜原料基地建设。

适应泡菜产业加速发展对原料需求不断增长的新形势,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适度调减东坡区油菜种植面积,集中成片发展加工蔬菜,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泡菜原料基地。按照“企业申报、部门协调、乡镇落实”的程序,对各泡菜加工企业的原料蔬菜基地进行合理规划,落实到村社。在泡菜原料基地积极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的生产组织方式,鼓励村社干部直接参与创办、领办蔬菜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依靠合作社带动基地提高生产水平,控制质量安全,强化合同履约,推进持续发展。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和村社,指导建设一批管理运作规范的示范性蔬菜生产合作社。积极发展有机蔬菜生产基地。着力抓好东坡区万亩蔬菜核心示范区和蔬菜育苗中心建设。完善蔬菜基地排灌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三)努力提高东坡泡菜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泡菜原料基地准出制度、泡菜原料企业准入制度、外购原料强制送检制度。基地生产的原料蔬菜,须经合作社或农业部门质量检测合格,才能进入收购环节;泡菜企业要完善检测仪器设备,蔬菜原料须检测合格,才能进入加工环节;企业从外地购进的泡菜原料,必须向农业部门送检。农业部门要加大对泡菜原料基地的抽检频率和范围,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建立泡菜加工环节标准与规范、泡菜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泡菜质量追溯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对泡菜生产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组织开展泡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泡菜企业产品质量、卫生条件、环保设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予颁证,实施关、停、并、转。鼓励和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通过重组、整合等多种形式向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建立各级各部门泡菜质量监管资料、检测数据、信息等资源的沟通机制。

(四)加大泡菜产业宣传和市场开拓力度。

制定“东坡泡菜”地域品牌的使用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证明商标等地域品牌商标和标识。对“东坡泡菜”进行全方位的策划、包装,塑造整体形象。广泛利用论坛、大会、节庆、商展、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等形式,大力宣传“东坡泡菜”。引导企业巩固提升现有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创建名牌农产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进一步拓宽市场渠道和销售途径,大力推动泡菜产品进军营、进超市、进宾馆、进工地、进学校。积极组织泡菜企业参加“糖酒会”、“广交会”、“西博会”等展销会、交流会,提高“东坡泡菜”知名度,扩大影响。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商贸活动,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五)推进泡菜产业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加快建设四川省泡菜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整合农业、科技、经委等系统相关技术和产业支撑项目,建立四川泡菜产业技术支撑平台,促进泡菜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提升。充分发挥设在吉香居公司的四川泡菜工程研究中心和设在味聚特公司的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作用,依托四川省食品发酵研究院、四川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积极开发多系列、多功能的泡菜新产品,使泡菜种类更加丰富,更能适合不同区域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服务体系。

围绕泡菜原料基地建设,健全重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落实专人搞好蔬菜技术指导、品种推广等服务。扶持市蔬菜产业协会、东坡区食品商会等组织,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能,搞好生产、营销等服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泡菜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对泡菜企业用工的协调,加大技术工人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招募农民工、女工,尽量帮助解决泡菜企业用工短缺问题。

(二)完善扶持政策。

积极争取农业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对眉山市泡菜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市和区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整合项目资金,对泡菜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予以扶持。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泡菜产业发展的决定》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明确分工,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泡菜产业发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照目标任务进度进行专题分析汇报。市泡菜产业推进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每两月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督查通报。今年年底,市政府将对在推进泡菜产业发展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区县、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2010年强力推进泡菜产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2010年强力推进泡菜产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重点工作
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加快四川东坡泡菜产业园区建设
1.完善园区发展规划,启动园区建设。
东坡区政府、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眉山质监局、眉山经开区管委会

加强泡菜原料基地建设
2.新增泡菜原料基地2万亩,其中东坡区1.3万亩、仁寿县0.3万亩、彭山县0.1万亩、洪雅县0.1万亩、丹棱县0.1万亩、青神县0.1万亩。
市农业局、各区县政府

3.对泡菜加工企业的原料蔬菜生产基地进行合理规划。
东坡区政府

4.选择2-3个原料蔬菜基地帮助建立蔬菜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农业局、东坡区政府

5.启动有机蔬菜基地建设。
市农业局、东坡区政府

6.抓好东坡区万亩蔬菜核心示范区和蔬菜育苗中心建设。
东坡区政府、市农业局

努力提高东坡泡菜质量安全水平
7.制定完善泡菜质量安全相关制度和规范。
市农业局、眉山质监局

8.加大泡菜原料基地抽检频率和范围,对外购泡菜原料实行强制送检。
市农业局、东坡区政府

9.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
市农业局、各区县政府

10.对泡菜生产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眉山质监局

11.组织开展泡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泡菜企业产品质量、卫生条件、环保设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眉山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

12.推动泡菜企业重组、整合,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整改、关、停、并、转。
东坡区政府、眉山质监局、市工商局

13.建立泡菜质量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市农业局、眉山质监局、市环保局

加大泡菜产业宣传和市场开拓力度
14.制定“东坡泡菜”地域品牌的使用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该商标和标识。
东坡区政府、市农业局

15.对“东坡泡菜”实施整体策划、宣传。
市农业局、东坡区政府

16.推动泡菜产品进军营、进超市、进宾馆、进工地、进学校。
东坡区政府、市农业局

推进泡菜产业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17.加快四川省泡菜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
眉山质监局、眉山经开区管委会

18.加强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研发泡菜新产品。
市农业局、东坡区政府

19.开展泡菜新产品评比。
市农业局

健全服务体系
20.健全蔬菜重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村级服务站点。
各区县政府、市农业局

21.加强对泡菜企业用工协调和技术工人培训。
市劳动保障局、市妇联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盟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盟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5) 10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现将《锡林郭勒盟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锡林郭勒盟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盟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解决好特困家庭大学生按时入学问题的通知》(内党办〔2005〕22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是指用于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农村牧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家庭以及经当地政府审核批准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生入学救助的专用资金。
第二条 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应按照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独立的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资金主要来源是:
(一)旗县市(区)财政部门每年根据本地区开展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在年初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
(二)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年从留归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资金用于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
(三)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赠资金用于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
 第四条 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用于资助救助对象缴纳部分学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年度支出计划由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民政部门按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和盟民政局报送支出计划执行情况。
第六条 盟旗两级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设立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业务。
 第七条 旗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在每年的7月份划拨至本级财政部门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专账。经批准用于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的彩票公益金应及时由财政专户划拨至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专账。旗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及时全额划拨至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专账。社会各界的捐款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交存同级财政部门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专账。
 第八条 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制度的享受对象及救助金额,由个人提出申请,社区(嘎查、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街道办事处(苏木、乡镇)审核,审核合格的应当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嘎查、村)公示,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审批。
 第九条 经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救助资金,由旗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时将资金核拨至民政部门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专账,由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支付给办事处(苏木、乡镇)发放,也可由旗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十条 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应通过张榜公布或新闻媒体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对于有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
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盟民政局负责解释。